【生物柴油】炼业关键政策首提废油脂基生物燃料意味着什么?


  北京时间2023年10月25日,中国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文件提出了到2025以及2030年中国炼业绿色创新高水平发展的主要目标。2023年三季度以来,攸关炼化行业绿色发展的系列政重磅政策密集发布,且部分政策明确提及生物燃料相关概念,本文将梳理近期国家发布的有关政策文件,并阐述金联创对于政策指引方向以及市场趋势的看法。

  2023年三季度以来,中国政策制定者接连发布了系列能源领域政策指引,生物燃料相关表述屡次出现在政策文件之中。

  北京时间2023年7月11日下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的意见》。《意见》强调,要立足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已进入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的关键时期,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坚持先立后破,完善能耗双控制度,优化完善调控方式,加强碳排放双控基础能力建设,健全碳排放双控各项配套制度,为建立和实施碳排放双控制度积极创造条件。金联创生物燃料研究组认为,该文件意味着中国能源行业深化改革的重要转向,奠定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的基础,这可能改变中国地方为控制能耗压减化石燃料消费牵连限制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发展的局面,推动具备高减排价值的生物燃料产业良性发展。

  北京时间2023年7月12日,民航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发布了行业标准《航空替代燃料可持续性要求(征求意见稿)》、《舱内非金属材料燃烧产生毒性气体的浓度测试方法(征求意见稿)》的征求意见稿。《航空替代燃料可持续性要求》由民航局适航司提出,旨在编制满足国际通用要求并符合中国国情的航空替代燃料可持续性标准。金联创生物燃料研究组对文件进行了深入解读,详情可见“”。该文件参考了目前已形成的西方系列标准,从中国国情出发,将可持续航空燃料减排阈值设定为10%,尽管相较激进的西方国家政策而言掺混比例目标仍显保守,但从政策指引的意义上说,这已经迈出了重要一步。随后民航局牵头在四川召开了闭门会议,就标准制定等方面做了研判讨论,不过至今仍未有进一步的政策动向。

  北京时间8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绿色低碳先进的技术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发改环资〔2023〕1093号,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将布局一批技术水平领先、减排效果突出、减污降碳协同、示范效应明显的项目。《方案》将绿色低碳先进的技术按照源头减碳、过程降碳、末端固碳分为三大类。生物燃料相关领域的内容尤其令人注目,《方案》文本内容中“重点方向”第二类“过程降碳类”第七小类“交通领域示范项目”中明确提及“先进生物液体燃料、生物天然气、可再生合成燃料以及可持续航空燃料、低碳船用燃料研发生产供应等”。金联创生物燃料研究组认为,该项政策将是细致划分领域政策推进的前哨,文件体现了目前国家决策层对低碳发展工作的思路,明确了低碳项目从属范围、明确了具体脱碳项目负责部门。

  需要注意的是“先进生物燃料”这一概念。在全球市场口径中,欧盟地区将非粮原料生产的生物柴油划入先进生物燃料范畴,如果依照这一划分方式,那么中国使用废弃油脂为原料进行生产经营的生物柴油产品均可被涵盖在内。不过金联创生物燃料研究组认为,该文件中“先进生物燃料(advanced biofuel)”概念是遵循2017年公布的《化工名词》,定义为:“生命周期内温室气体排放比参考基准减50%的新型生物燃料。原料不与人争粮、争油,来源更广泛,生产效率更加高和产量更大,减排效果更显著。如纤维素乙醇、微藻生物燃料等。”

  金联创生物燃料研究组认为,尽管目前国内口径中,并无将以废弃油脂为原料制取的生物柴油产品划归先进生物燃料的惯例和政策依据,但依照上海交通大学许英武论文《废煎炸油制生物柴油全生命周期分析》相关论述:“运用生命周期评价方法对一种以废煎炸油为原料制取的生物柴油生命周期能耗和排放进行了分析,并将其全生命周期各项指标与传统柴油路线进行了对比,结果显示其化石能源消耗比柴油减少了65.7%,石油消耗较柴油全生命周期减少91.8%,常规排放也都明显降低,温室气体排放中CO2排放下降88.1%,总的温室气体排放按全球变暖潜值折算后下降86.6%。”中能够准确的看出,废油脂制取的生物柴油产品具备卓越的减排价值,而且符合中国原料资源禀赋,技术工艺成熟稳定,理应为中国碳减排目标做出必要的贡献。为契合双碳发展的新趋势,中国宜充分论证细化先进生物燃料范畴,不应将具备高减排价值的以废弃油脂为原料制取的生物柴油摒弃在先进生物燃料之外。

  北京时间2023年10月25日,中国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炼业绿色创新高水平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3〕1364号)。文件提出,到2025年,国内原油一次加工能力控制在10亿吨以内,千万吨级炼油产能占比55%左右,产能结构和生产力布局逐步优化,技术装备实力逐渐增强,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逐步提升,炼油产能能效原则上达到基准水平、优于标杆水平的超过30%。“十四五”期间污染物排放和碳排放强度进一步下降,绿色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到2030年,产能结构和生产力布局逐步优化,化工原材料和特种产品保障能力大幅度的提高,能效和环保绩效达到标杆水平的炼油产能比例大幅度的提高,技术装备实力、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绿氢炼化、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等技术完成工业化、规模化示范验证,建设一批可借鉴、可复制的绿色低碳标杆企业,支撑2030年前全国碳排放达峰。

  另外,文件提出通过优化产能结构、严控新增炼油产能、推进炼厂改造升级、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以及完善炼业管理来推动产业优化升级,通过加强能效水效管理、系统用能优化、工艺装备升级和鼓励资源循环利用等举措来推进能源资源高效利用,同时提出引导炼油过程降碳、推进二氧化碳回收利用、探索加强碳排放管理。其中,在第三章重点任务第九条中明确提及“积极有序发展以废弃油脂为主要的组成原材料的生物柴油、生物航煤等生物质液体燃料。”金联创生物燃料研究组认为,这是首次在中国炼业指导政策中看到支持以废弃油脂为主要的组成原材料的生物燃料的表述,具有特殊的意义,也代表着生物燃料行业将迎来诸多的变量。

  首先,生物燃料产业纳入炼业绿色发展指导政策范畴,这在某种程度上预示着具备高减排价值的以废弃油脂为主要的组成原材料的生物燃料产品将成为中国炼业发展的重要补充部分,将促进生物燃料在中国境内的应用推广,推进中国生物燃料产业的规模化、正规化发展,将推动部分传统炼油项目向生物燃料领域的转化,而近年来中国传统炼油项目包括原油炼制、煤制油及新型煤制油项目的技改转化慢慢的变成了中国烃基生物柴油生产能力的主要贡献方,也是生物航煤SAF装置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是,对于在缺乏必要的政策指引的环境中先行投入的生物燃料项目来说,短期势必将面临政策调整的适应期。缺乏必要的政策细节指引,中国烃基生物柴油及生物航煤产品从内销、出口等各方面都正在受到相应限制。据未经证实的市场消息反馈,目前部分港口已经接到通知,暂停部分税号的HVO产品出口,而近期关于将HVO及SAF产品纳入出口管控,与成品油统筹管理的传言甚嚣尘上。金联创生物燃料研究组认为,以废弃油脂为主要的组成原材料生产的生物燃料产品的统筹管理不宜简单粗暴,这将对已形成的部分烃基生物柴油产能产生巨大的负面影响。据了解,因市场环境恶劣以及政策前景的欠明朗化,目前中国烃基生物柴油已运行项目停机率大幅攀升,部分原定年内开机的项目被迫推后开机计划。

  我们认为,为实现宏伟的碳减排目标,保障中国能源转型和能源安全,中国理应对顺应政策调整方向,积极寻求战略转型的酯基、烃基及SAF生产企业实施政策保护和扶持,也应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迅速为该行业发展制定相关的政策指引,以规避无序发展和恶性市场之间的竞争。中国应当探索建立原料-生产-销售全产业链追溯机制,探索对合规生物燃料产品流通提供必要的财政支持和税费优惠政策,明确各细分产品的出口管理政策,加快国内生物燃料掺混政策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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