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生态环境局拟对高州市顺达年加工10万吨猪肉制品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高州市顺达年加工10万吨猪肉制品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法律法规,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8月31日至2023年9月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高州市顺达年加工10万吨猪肉制品项目(一期)位于茂名市高州市石鼓镇九罡工业开发区高州市顺达猪场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座两层生产车间(一层为屠宰车间和冷库、二层为肉制品加工车间)、2座预制菜车间、1座宿舍楼、1座待宰间、1座锅炉房、1座设备房、1座污水处理站等。本项目建成后年屠宰生猪25万头,生产腊肉、腊肠和香肠1.5万吨、预制菜0.7万吨。本项目总投资额为22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6.64%。

  (1)废气:项目废气最重要的包含屠宰车间恶臭气体、污水处理站恶臭废气、待宰间恶臭废气、腊味烘烤油烟、预制菜煮制油烟、锅炉燃烧废气、备用发电机废气、食堂厨房油烟。拟采取的废气防治措施包括:屠宰车间、待宰间、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经负压收集后,引至“碱液喷淋+生物除臭塔”处理后达标后高空排放;腊味烘烤油烟密闭收集送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预制菜煮制油烟由集气罩收集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高空排放;备用发电机采用0#柴油为燃料;食堂厨房油烟由集气罩收集送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

  ⑵废水:项目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初期雨水及生活垃圾污水,生产废水包括屠宰废水、肉制品加工和预制菜加工废水、冷却废水、车辆冲洗废水、软化水装置及锅炉排污水、喷淋除臭废水。拟采取的废水治理措施:生活垃圾污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并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出水达到《肉类加工工业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中三级标准、广东省区域标准《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高州市石鼓镇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的较严值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石鼓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市政污水管网正在建设中,项目未接通管网前,不得投入运营。

  ⑶声环境: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猪只叫声、生产设备及风机、机泵等各类辅助设施。拟选择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

  ⑷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包括检疫废物、废冷冻机油、水质在线监测废液;一般固废包括猪粪,肠胃内容物,病死猪,不合格胴体及内脏,下脚料,猪毛,肉制品工艺流程的碎肉、不合格肉原料,污水处理站污泥和格栅渣,污水处理站和油烟净化器产生的废油脂,废包装物,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滤芯,废培养基,废检验样品。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猪粪、肠胃内容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和格栅渣收集后外售作为有机肥原料;病死猪、不合格胴体及内脏、下脚料、猪毛、肉制品工艺流程的碎肉、不合格肉原料暂存在独立的冷藏间,委托有解决能力单位做处理;污水处理站和油烟净化器产生的废油脂收集后外售给废油脂加工公司进行综合利用;废包装物收集后交由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交由专业公司处理;废滤芯由纯水系统安装公司上门更换并回收;废培养基交由具有解决能力的单位回收利用;废检验样品交由具备相应处理资质单位处理。厨余垃圾交有解决能力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⑹环境风险: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主要为次氯酸钠、柴油和天然气,主要环境风险事故类型为风险物质泄漏、废水事故排放、废气事故排放对区域环境的影响和火灾、爆炸次生/伴生的污染影响。拟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包括:次氯酸钠和柴油储存区设置围堰,厂区设置天然气关闭阀门及天然气泄漏报警器等;加强污水处理系统和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修,避免事故性排放;设置事故应急水池,出现事故情况停止废水外排;污水处理站尾水排放口安装水质自动监测系统来进行24小时在线监测并设置闸阀;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对突发事故的机制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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